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6/25
刊登起迄日 114/06/24 ~ 114/07/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地點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地址: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轄內
工作內容 1. 辦理本所建設課土木工程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 僱用期間:僱用期間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僱用期間及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辦理,請於114年07月01日17:00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 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3. 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蓋私章或簽名)各乙份 (1)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以上文件影本請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4.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5. 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候補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本所得予從缺。 6. 聯絡電話:03-5881311分機232。 7. 月支薪酬38948元(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39.1元),須扣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分等費用。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技士
114/01/17~114/02/03
檢視
技士
114/01/06~114/01/13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6/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4 ~ 114/07/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1. 辦理本所建設課土木工程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 僱用期間:僱用期間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僱用期間及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辦理,請於114年07月01日17:00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 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3. 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蓋私章或簽名)各乙份 (1)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以上文件影本請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4.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5. 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候補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本所得予從缺。 6. 聯絡電話:03-5881311分機232。 7. 月支薪酬38948元(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39.1元),須扣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分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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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114/01/17~1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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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114/01/06~1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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