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約僱人員(管理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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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26 ~ 114/07/0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
職稱 | 約僱人員(管理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三至五等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三星鄉拱照村三星路3段365巷安農新村1號(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
工作內容 | 擔任收容人戒護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第9款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採通訊報名,自114年6月26日起至114年7月4日止(以郵戳為憑),請以限時掛號郵寄本監人事室(地址同工作地點),信封封面註記「參加約僱人員甄選」,逾期視同未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如下文件:1.報名表1份(請親自簽名)、2.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粘貼於報名表內)、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具結)、4.矯正機關服務證明(無則免附)、5.兵役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具結)、6.具結書1份、7.縣市警察局刑案紀錄資料(授權本監逕行查證者,免附)、8.委託書(非委託報名者,免附)。 (三)甄選採口試方式辦理。 (四)工作報酬「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支三等220薪點 (30,602元)、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支五等280薪點 (38,948元)。 (五)本次甄選簡章(含報名表、委託書)請至本監網站(http://www.ilp.moj.gov.tw/)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使用。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9時-12時及下午2時-5時)洽03-9894166轉330人事室。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9894166轉389戒護科。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人員
113/12/09~1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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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26 ~ 114/07/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職稱
約僱人員(管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三至五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擔任收容人戒護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第9款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自114年6月26日起至114年7月4日止(以郵戳為憑),請以限時掛號郵寄本監人事室(地址同工作地點),信封封面註記「參加約僱人員甄選」,逾期視同未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如下文件:1.報名表1份(請親自簽名)、2.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粘貼於報名表內)、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具結)、4.矯正機關服務證明(無則免附)、5.兵役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具結)、6.具結書1份、7.縣市警察局刑案紀錄資料(授權本監逕行查證者,免附)、8.委託書(非委託報名者,免附)。 (三)甄選採口試方式辦理。 (四)工作報酬「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支三等220薪點 (30,602元)、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支五等280薪點 (38,948元)。 (五)本次甄選簡章(含報名表、委託書)請至本監網站(http://www.ilp.moj.gov.tw/)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使用。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9時-12時及下午2時-5時)洽03-9894166轉330人事室。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9894166轉389戒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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