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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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3 ~ 114/07/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
職稱 |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中山路二號(本分署經營企劃科) |
工作內容 | 林業相關及部分行政工作。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者。 (二)屬森林相關科系或具有公部門、林業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熟悉Word、Excel等電腦操作及公文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上述各項條件應徵者,於114年7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 1.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 2.上傳相關資料影本:請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男性需役畢或免役證明)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 3.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視甄試及面談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敘薪方式:依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以五等280薪點計,月支酬金38,948元。 (四)工作期間:通知報到日起至計畫期滿(預估115年7月30日止)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 (五)聯絡電話:03-5224163轉25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7/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3 ~ 114/07/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職稱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林業相關及部分行政工作。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者。 (二)屬森林相關科系或具有公部門、林業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熟悉Word、Excel等電腦操作及公文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上述各項條件應徵者,於114年7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 1.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 2.上傳相關資料影本:請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男性需役畢或免役證明)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 3.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視甄試及面談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敘薪方式:依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以五等280薪點計,月支酬金38,948元。 (四)工作期間:通知報到日起至計畫期滿(預估115年7月30日止)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 (五)聯絡電話:03-5224163轉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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