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114/07/04
刊登起迄日 114/07/04 ~ 114/08/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號
工作內容 1、本縣養豬場、肉品市場、屠宰場豬隻安全情形查察、生物安全輔導工作。 2、協助辦理養豬場、肉品市場採樣監測、消毒防疫查核工作。 3、協助辦理非洲豬瘟相關防疫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能適應畜牧場環境。精通國、台語及擅長溝通協調者尤佳。 2、具獸醫師(佐)資格者優先聘用。 3、具備自小客車駕照(手排尤佳)。 4、其它詳細資訊詳如甄選簡章。
聯絡方式 面試。 1、日期:114年8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00分(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2、地點:本所(彰化市中央路2號)3樓會議室。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4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16時30分截止(若以郵寄方式報名,請自行估算郵程,留意信件抵達時間)。 面試報到時間:民國114年8月4日(星期一)上午09時00分。 2、報名地點: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豬禽防疫課(彰化市中央路2號)。 親自、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郵寄報名請掛號寄彰化市中央路2號,郵戳日為憑)並繳交相關證件並通過資格審查後即完成報名程序,證件不齊恕不計分,亦不退件。 意者應填具「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臨時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本表務請填寫檢附)」(請於動物防疫所網站/便民服務/文件下載//徵才相關資料選項下載,並依序以長尾夾,夾妥下列資料: 1、履歷表(1份,含自傳,並貼有近期3個月內二吋照片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 張)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於錄取後,查明屬實者,取銷錄取資格。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4、男性退伍令影本1份(無則免附)。 5、汽、機車駕照影本1份。 6、專業檢定證件影本1份(如有可檢附,無則免附)。 ※上述資料請自行依序整理編排,如未依規定而造成資料遺失,本所概不負責。 業務問題請洽豬禽防疫課:賴小姐,聯絡電話04-7620774#212 1、僱用期間:本職缺屬114年度計畫,工作期間預計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2、薪資標準:薪資依農業部補助或委辦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之薪點參考表,以薪點280點標準支給(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7,800元整)。 3、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4、初審合格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職務代理人員於約聘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聘僱,不得異議。 6、應徵者如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除外),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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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人員
114/05/26~1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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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07~11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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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24~114/05/02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7/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4 ~ 114/08/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1、本縣養豬場、肉品市場、屠宰場豬隻安全情形查察、生物安全輔導工作。 2、協助辦理養豬場、肉品市場採樣監測、消毒防疫查核工作。 3、協助辦理非洲豬瘟相關防疫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能適應畜牧場環境。精通國、台語及擅長溝通協調者尤佳。 2、具獸醫師(佐)資格者優先聘用。 3、具備自小客車駕照(手排尤佳)。 4、其它詳細資訊詳如甄選簡章。

聯絡方式

面試。 1、日期:114年8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00分(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2、地點:本所(彰化市中央路2號)3樓會議室。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4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16時30分截止(若以郵寄方式報名,請自行估算郵程,留意信件抵達時間)。 面試報到時間:民國114年8月4日(星期一)上午09時00分。 2、報名地點: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豬禽防疫課(彰化市中央路2號)。 親自、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郵寄報名請掛號寄彰化市中央路2號,郵戳日為憑)並繳交相關證件並通過資格審查後即完成報名程序,證件不齊恕不計分,亦不退件。 意者應填具「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臨時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本表務請填寫檢附)」(請於動物防疫所網站/便民服務/文件下載//徵才相關資料選項下載,並依序以長尾夾,夾妥下列資料: 1、履歷表(1份,含自傳,並貼有近期3個月內二吋照片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 張)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於錄取後,查明屬實者,取銷錄取資格。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4、男性退伍令影本1份(無則免附)。 5、汽、機車駕照影本1份。 6、專業檢定證件影本1份(如有可檢附,無則免附)。 ※上述資料請自行依序整理編排,如未依規定而造成資料遺失,本所概不負責。 業務問題請洽豬禽防疫課:賴小姐,聯絡電話04-7620774#212 1、僱用期間:本職缺屬114年度計畫,工作期間預計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2、薪資標準:薪資依農業部補助或委辦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之薪點參考表,以薪點280點標準支給(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7,800元整)。 3、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4、初審合格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職務代理人員於約聘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聘僱,不得異議。 6、應徵者如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除外),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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