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辦事員
公告日 | 114/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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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1 ~ 114/07/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衛生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1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醫務行政管理,醫療院所特約管理,醫療費用審核及核付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及具有本職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二、熟諳電腦操作及具統計分析能力。積極、善與人溝通、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曾有衛生行政或醫療院所工作經驗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114年7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10047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人事室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臺北業務組衛生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公告編號:2025290)」。 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陳小姐(02-23486653)。 四、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2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4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辦事員
114/07/01~114/07/15
科員
114/06/24~114/07/07
辦事員
114/06/05~114/06/19
科員
114/05/24~114/06/06
科員
114/05/23~114/06/13
辦事員
114/05/14~114/05/27
辦事員
114/05/05~114/05/19
科員
114/03/14~114/03/27
辦事員
114/03/13~114/03/27
辦事員
114/03/06~114/03/20
科員
114/02/27~114/03/14
辦事員
114/02/19~114/03/16
辦事員
114/02/18~114/02/25
書記
114/02/11~114/02/17
辦事員
114/02/08~114/03/01
書記
114/01/13~114/02/03
辦事員
114/01/10~114/01/24
辦事員
113/12/19~114/01/02
辦事員
113/11/29~11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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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1 ~ 114/07/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醫務行政管理,醫療院所特約管理,醫療費用審核及核付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及具有本職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二、熟諳電腦操作及具統計分析能力。積極、善與人溝通、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曾有衛生行政或醫療院所工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7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10047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人事室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臺北業務組衛生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公告編號:2025290)」。 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陳小姐(02-23486653)。 四、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2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4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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