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約僱代理人

公告日 114/07/11
刊登起迄日 114/07/11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職稱 約僱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1號)
工作內容 (一)心理健康及行政庶務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word、excel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錄取⼈員報到之前一日止,工作不力或僱用期間如違反有關規定,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月薪資資︰約僱4等250薪點(約新臺幣34,775元)。 三、檢具⽂件: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簡式雙⾯列印,請貼相片並請簽名蓋章) 2、身分證證正反面影本。 3、畢業證書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技佐約僱代理⼈) 以掛號郵寄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兼任人事管理員方小姐收,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送)達(114年7月25日下午5點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通知,未錄用人員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人:執行秘書鄭小姐電話:(037)558750 或兼任人事管理員 方小姐:( 037-55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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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3~1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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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15~1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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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21~1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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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1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職稱

約僱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心理健康及行政庶務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word、excel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錄取⼈員報到之前一日止,工作不力或僱用期間如違反有關規定,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月薪資資︰約僱4等250薪點(約新臺幣34,775元)。 三、檢具⽂件: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簡式雙⾯列印,請貼相片並請簽名蓋章) 2、身分證證正反面影本。 3、畢業證書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技佐約僱代理⼈) 以掛號郵寄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兼任人事管理員方小姐收,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送)達(114年7月25日下午5點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通知,未錄用人員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人:執行秘書鄭小姐電話:(037)558750 或兼任人事管理員 方小姐:( 037-55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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