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聘用專員

公告日 114/07/16
刊登起迄日 114/07/15 ~ 114/07/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司法院
職稱 聘用專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司法院民事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工作內容 民事類司法行政事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法律相關系所畢業。 (二)熟諳Word、Excel、PPT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三)具有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待遇(月薪):大學畢業360薪點(約新臺幣50,076元);碩士畢業392薪點(約新臺幣54,527元);博士畢業424薪點(約新臺幣58,978元)。 (二)報名時應繳交文件: 1報名表(含600字以內自傳並附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格式請至本院網站下載)。 2最高學歷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如具原住民身分者,請繳交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足資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影本。 6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三)甄試程序:先以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電腦製作公文測驗及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 (四)報名方式: 1請於114年7月23日前將報名資料逕寄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民事廳,王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民事廳聘用專員」等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書面審查合格,擇優通知電腦製作公文測驗及面談。錄取名單,於司法院網站公布。 2聯絡電話:王小姐、黃先生(02)2361-8577分機732、716。本次徵才,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其他: 1錄取人員進用時,由司法院按規定訂定契約聘用。 2本次甄選係應司法院民事廳業務需要,錄取人員經聘用後,聘期採曆年制,本職務需求預計至115年11月6日止,聘期屆滿未獲續聘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離職;聘期屆滿前先行離職時,應於1個月前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始得離職。 (六)本次徵才名額為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2/05~1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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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5 ~ 114/07/23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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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

職稱

聘用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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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等

縣市

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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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類司法行政事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法律相關系所畢業。 (二)熟諳Word、Excel、PPT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三)具有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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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待遇(月薪):大學畢業360薪點(約新臺幣50,076元);碩士畢業392薪點(約新臺幣54,527元);博士畢業424薪點(約新臺幣58,978元)。 (二)報名時應繳交文件: 1報名表(含600字以內自傳並附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格式請至本院網站下載)。 2最高學歷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如具原住民身分者,請繳交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足資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影本。 6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三)甄試程序:先以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電腦製作公文測驗及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 (四)報名方式: 1請於114年7月23日前將報名資料逕寄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民事廳,王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民事廳聘用專員」等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書面審查合格,擇優通知電腦製作公文測驗及面談。錄取名單,於司法院網站公布。 2聯絡電話:王小姐、黃先生(02)2361-8577分機732、716。本次徵才,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其他: 1錄取人員進用時,由司法院按規定訂定契約聘用。 2本次甄選係應司法院民事廳業務需要,錄取人員經聘用後,聘期採曆年制,本職務需求預計至115年11月6日止,聘期屆滿未獲續聘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離職;聘期屆滿前先行離職時,應於1個月前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始得離職。 (六)本次徵才名額為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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