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佐理員

公告日 114/07/16
刊登起迄日 114/07/16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職稱 佐理員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二段1號)調查保護室。
工作內容 辦理調查保護室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2職等以上,並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符合委任書記官任用資格者;另中文打字速度需達40(含)字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甄選方式及計分標準: (一)電腦中文輸入測驗: 1. 採中文看打方式測驗2次,每次測驗5分鐘,試畢當場列印成績,取最高者為計分成績,不列入總成績,惟打字速度需達40(含)字以上者,方得參加口試。 2. 本院提供微軟新注音、倉頡、微軟新倉頡、嘸蝦米、微軟大易、追音、行列、簡易(速成)等輸入法,使用其他輸入法者,請於甄選當日攜帶正版軟體,並於報到時先行提出。 (二)口試:占總成績 100%,總分為100分。就應考人專業知識、精神談吐、表達能力等項目綜合評分,並依口試成績擇優錄取。 二、報名應繳證件(資格不符及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如有短漏,不予受理,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左上角以迴紋針固定): (一) 報名表1份(請自行列印填妥、簽章並貼妥照片)。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請使用銓敘部所訂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 格式,自述務必填寫,可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求職-履歷表下載」)。 (三)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如為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請提出修習主要法律科目12個學分以上證明;詳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 6、7條之規定)。 (五) 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各1份。 (六)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影本各1份。 (七)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貼於報名表背面)。 (八)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無免附)。 (九)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原住民身分(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1份 (請貼於報名表背面,無免附) (十)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7月25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應繳驗文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 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請掛號郵寄(勿平信寄件)至510201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二段1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佐理員」。 (三) 聯絡電話:(04)8343171分機7086顧科員。 (四) 簡章備索請逕至司法院網站或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mld.judicial.gov.tw/ 四、甄選日期及地點: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報名資格合格之應試名單、甄選順序號碼等,本院將另行公告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請自行上網查詢,本院不另書面或電話通知。逾時未參加甄選者,視同放棄。屆時請持身分證正本,始得參加甄選。 五、錄取公告: (一) 本次甄選結果,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 (二) 錄取人員若未能配合本院用人期限調任者,即喪失錄取資格,並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六、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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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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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理員
114/07/03~1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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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6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職稱

佐理員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辦理調查保護室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2職等以上,並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符合委任書記官任用資格者;另中文打字速度需達40(含)字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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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選方式及計分標準: (一)電腦中文輸入測驗: 1. 採中文看打方式測驗2次,每次測驗5分鐘,試畢當場列印成績,取最高者為計分成績,不列入總成績,惟打字速度需達40(含)字以上者,方得參加口試。 2. 本院提供微軟新注音、倉頡、微軟新倉頡、嘸蝦米、微軟大易、追音、行列、簡易(速成)等輸入法,使用其他輸入法者,請於甄選當日攜帶正版軟體,並於報到時先行提出。 (二)口試:占總成績 100%,總分為100分。就應考人專業知識、精神談吐、表達能力等項目綜合評分,並依口試成績擇優錄取。 二、報名應繳證件(資格不符及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如有短漏,不予受理,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左上角以迴紋針固定): (一) 報名表1份(請自行列印填妥、簽章並貼妥照片)。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請使用銓敘部所訂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 格式,自述務必填寫,可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求職-履歷表下載」)。 (三)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如為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請提出修習主要法律科目12個學分以上證明;詳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 6、7條之規定)。 (五) 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各1份。 (六)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影本各1份。 (七)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貼於報名表背面)。 (八)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無免附)。 (九)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原住民身分(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1份 (請貼於報名表背面,無免附) (十)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7月25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應繳驗文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 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請掛號郵寄(勿平信寄件)至510201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二段1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佐理員」。 (三) 聯絡電話:(04)8343171分機7086顧科員。 (四) 簡章備索請逕至司法院網站或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mld.judicial.gov.tw/ 四、甄選日期及地點: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報名資格合格之應試名單、甄選順序號碼等,本院將另行公告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請自行上網查詢,本院不另書面或電話通知。逾時未參加甄選者,視同放棄。屆時請持身分證正本,始得參加甄選。 五、錄取公告: (一) 本次甄選結果,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 (二) 錄取人員若未能配合本院用人期限調任者,即喪失錄取資格,並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六、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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