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約僱助理員

公告日 113/12/10
刊登起迄日 113/12/09 ~ 113/1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職稱 約僱助理員
職系
職等 250薪點(33,7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中央區
工作內容 一、辦理臺北市大安區非公用財產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基本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不得任用及第28條第1項情形。 四、具備不動產管理相關工作經驗或具有公務機關約僱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12月19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大專(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則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1999轉1195;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email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助理員
113/11/04~113/11/14
檢視
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9 ~ 113/1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職稱

約僱助理員

職系

職等

250薪點(33,7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臺北市大安區非公用財產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基本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不得任用及第28條第1項情形。 四、具備不動產管理相關工作經驗或具有公務機關約僱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12月19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大專(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則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1999轉1195;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email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約僱助理員
113/11/04~113/11/14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