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西湖實驗國民中學
助理員

公告日 114/10/30
刊登起迄日 114/10/29 ~ 114/11/12
機關名稱 臺北市西湖實驗國民中學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西湖實驗國民中學(臺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一段27號)
工作內容 1.辦理校舍修繕、維護業務。 2.辦理校舍安全及防災業務。 3.管理零用金及公共關係費;保養、核銷校園公用事業費款及相關設備。 4.管理節能業務及冷氣卡加值。管理消耗品及代售校服。 5.一般總務行政事務辦理。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符合公務人員陞遷法之遷調規定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調任情形者。 2.陞任人員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辦理。 3.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4.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5.為維護兒童及少年人身安全,報名者應接受本校依據「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及查閱辦法」,主動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查閱,如有不符規定者,取消錄取資格。 6.具學校行政知能,並熟悉Word、Excel、網路操作等應用處理能力。 7.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且須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輪調者。 8.本職務115年1月1日出缺。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供本校調閱。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5)最近1筆銓審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8)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則免附)。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如未提供正確聯絡電話致無法聯繫者,視為放棄參加甄選。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校網,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本職缺另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確定翌日起3個月並以遞補該職缺為限。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檢視
歷史開缺
助理員
114/10/02~114/10/23
檢視
公告日期

114/10/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10/29 ~ 114/11/12

機關名稱

臺北市西湖實驗國民中學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校舍修繕、維護業務。 2.辦理校舍安全及防災業務。 3.管理零用金及公共關係費;保養、核銷校園公用事業費款及相關設備。 4.管理節能業務及冷氣卡加值。管理消耗品及代售校服。 5.一般總務行政事務辦理。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符合公務人員陞遷法之遷調規定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調任情形者。 2.陞任人員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辦理。 3.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4.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5.為維護兒童及少年人身安全,報名者應接受本校依據「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及查閱辦法」,主動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查閱,如有不符規定者,取消錄取資格。 6.具學校行政知能,並熟悉Word、Excel、網路操作等應用處理能力。 7.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且須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輪調者。 8.本職務115年1月1日出缺。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供本校調閱。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5)最近1筆銓審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8)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則免附)。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如未提供正確聯絡電話致無法聯繫者,視為放棄參加甄選。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校網,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本職缺另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確定翌日起3個月並以遞補該職缺為限。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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