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24
刊登起迄日 113/12/23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工作內容 辦理政風室科員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情事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各款所列不得應考情事者。 (三)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四)熟悉Word、Excel等電腦軟體操作者。 (五)具廉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方式報名,以中華郵政掛號郵戳為憑,逾期、親自或委託報名均不受理(考生為求慎重,得於報名截止日前,洽本院是否完成報名)。 (二)報名地址:100206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 131 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政風室,並於信封註明『報名113年政風室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 (三)報名文件下載處:司法院(https://www.judicial.gov.tw)或臺灣臺北地⽅法院(https://tpd.judicial.gov.tw)【徵⼈啟事】項下。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2/03~1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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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3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政風室科員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情事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各款所列不得應考情事者。 (三)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四)熟悉Word、Excel等電腦軟體操作者。 (五)具廉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方式報名,以中華郵政掛號郵戳為憑,逾期、親自或委託報名均不受理(考生為求慎重,得於報名截止日前,洽本院是否完成報名)。 (二)報名地址:100206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 131 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政風室,並於信封註明『報名113年政風室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 (三)報名文件下載處:司法院(https://www.judicial.gov.tw)或臺灣臺北地⽅法院(https://tpd.judicial.gov.tw)【徵⼈啟事】項下。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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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2/03~1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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