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主任

公告日 113/12/26
刊登起迄日 113/12/26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職稱 主任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立漢口國民中學(臺中市漢口路一段54-1號)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現職人事人員。 (二)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且具專任人事行政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17111張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主任
113/12/18~113/12/23
檢視
助理員
113/12/17~113/12/23
檢視
公告日期

113/12/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6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職稱

主任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現職人事人員。 (二)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且具專任人事行政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17111張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主任
113/12/18~1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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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員
113/12/17~1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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