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醫師
公告日 | 114/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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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09 ~ 114/05/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醫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三)級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本局所屬龍潭區衛生所(325012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210號) |
工作內容 | 醫療門診及其他相關公共衛生業務。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
資格條件 |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並具備以下資格: 1、大學以上畢業。 2、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含專技高考、檢覈及格)醫師考試及格。 3、具醫師證書及已接受家醫科(或小兒科、內科)住院醫師訓練資格者;另如具家醫科(或小兒科、內科)專科醫師資格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檢具文件:本職缺應徵採線上與書面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以線上應徵: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電話聯絡資訊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或專科醫師資格證明或住院醫師訓練證明、服務證明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一般格式,並請簽名或蓋章,曾任公立醫療機構者歷年考績及銓審經歷請詳細填列)、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或專科醫師資格證明或住院醫師訓練證明、服務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龍潭區衛生所醫師),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17:00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二、初審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試,預計於114年5月28日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三、考試方式:面試100%。 四、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該期間有同職務列等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五、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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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24~1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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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9 ~ 114/05/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醫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醫療門診及其他相關公共衛生業務。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資格條件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並具備以下資格: 1、大學以上畢業。 2、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含專技高考、檢覈及格)醫師考試及格。 3、具醫師證書及已接受家醫科(或小兒科、內科)住院醫師訓練資格者;另如具家醫科(或小兒科、內科)專科醫師資格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檢具文件:本職缺應徵採線上與書面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以線上應徵: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電話聯絡資訊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或專科醫師資格證明或住院醫師訓練證明、服務證明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一般格式,並請簽名或蓋章,曾任公立醫療機構者歷年考績及銓審經歷請詳細填列)、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或專科醫師資格證明或住院醫師訓練證明、服務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龍潭區衛生所醫師),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17:00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二、初審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試,預計於114年5月28日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三、考試方式:面試100%。 四、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該期間有同職務列等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五、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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