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書記
| 公告日 | 114/07/07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7 ~ 114/07/1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地政 |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32652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11號。 |
| 工作內容 | 1.辦理地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截止日(114年7月11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作業(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學經歷證件(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派用。 4.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或逾期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另增列候補人員2名,遞補同職務列等、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7/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7 ~ 114/07/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地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截止日(114年7月11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作業(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學經歷證件(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派用。 4.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或逾期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另增列候補人員2名,遞補同職務列等、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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