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科員
公告日 | 114/02/07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06 ~ 114/02/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人事室(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4樓)。 |
工作內容 |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2、現為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事行政職系人員。 3、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3年列甲等及2年列乙等以上。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
聯絡方式 |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應徵者得不檢附照片),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另請併同填妥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書表下載>人事人員徵才相關表件>下載(檔名:本屬人事人員陞遷案件[外補案-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後,將檔案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寄送後請洽本府民政局人事室林小姐確認,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083))。 (2)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處及所屬人事機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4.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新北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王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317)。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股長
114/01/22~114/02/05
主任
114/01/21~114/02/04
主任
114/01/21~114/02/04
主任
114/01/21~114/02/04
主任
114/01/21~114/02/04
主任
114/01/21~114/02/04
主任
114/01/21~114/02/04
人事管理員
114/01/21~114/02/04
人事管理員
114/01/21~114/02/04
人事管理員
114/01/21~114/02/04
人事管理員
114/01/21~114/02/04
課員
114/01/21~114/02/04
課員
114/01/21~114/02/04
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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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113/12/20~113/12/27
主任
113/12/20~113/12/27
主任
113/12/20~113/12/27
主任
113/12/20~113/12/27
主任
113/12/20~113/12/27
主任
113/12/20~113/12/27
主任
113/12/20~1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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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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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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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113/11/28~113/12/05
主任
113/11/28~113/12/05
主任
113/11/28~113/12/05
人事管理員
113/11/28~113/12/05
人事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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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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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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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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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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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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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05~1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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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05~113/11/12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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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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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113/11/05~113/11/12
主任
113/11/05~1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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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6 ~ 114/02/12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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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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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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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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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2、現為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事行政職系人員。 3、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3年列甲等及2年列乙等以上。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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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應徵者得不檢附照片),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另請併同填妥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書表下載>人事人員徵才相關表件>下載(檔名:本屬人事人員陞遷案件[外補案-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後,將檔案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寄送後請洽本府民政局人事室林小姐確認,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083))。 (2)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處及所屬人事機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4.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新北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王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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